类别:医学类型:研究文章

药物终止妊娠后两周的超声检查-有什么好处?

阿雅Mohr-Sasson1、2玛雅沙特1、2陈的关键1Raanan迈耶1、2罗伊Mashiach1、2而且大卫Stockheim1、2

1以色列特拉哈索马的示巴医疗中心妇产科
2以色列特拉维夫大学萨克勒医学院

通讯作者:
阿雅Mohr-Sasson
以色列特拉哈索马的示巴医疗中心妇产科
电话:+ 972 523692906,
传真:972 35302922
电子邮件:mohraya@gmail.com

收到的日期: 2022年2月28日接受日期: 2022年3月15日发布日期: 2022年3月22日

摘要


目的:药物流产后需要进行随访评估,以诊断和治疗并发症,包括持续妊娠。我们的目的是评估经阴道超声治疗两周的产量。

方法:一项回顾性队列研究,包括2011年1月至2018年1月期间在单一医疗中心接受药物终止妊娠的闭经时间不超过49天的所有妇女。治疗方案为米非司酮(口服600 mg), 48小时后再服用米索前列醇(口服400 μg)。米非司酮给药两周后随访,包括经阴道超声检查。数据来自妇女的医疗档案。

结果:在研究期间,807名妇女进行了药物流产,其中82% (n=662)进行了超声检查。20.7% (n=137)的妇女检查正常。48.0% (n=318)怀疑子宫内膜残留,16.0% (n=106)测量到子宫内膜大于15mm。建议分别有7.4% (n=60)、3.6% (n=29)和0.7% (n=6)的妇女接受米索前列醇、刮宫和宫腔镜进一步治疗。64.9% (n=430/662)的妇女在月经后(或第一次检查后2-4周内)建议进行第二次超声检查,372/430(86.5%)的妇女进行完全随访。第二次超声检查的正常评价几乎是第一次的3倍(56.4%,n=210/372)。

结论:五分之一接受药物终止妊娠的妇女可能受益于早期超声检查。然而,由于2-4周后进行正常超声检查的概率较大,因此无法预测治疗失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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